[ 索 引 号 ] 11500240711643707Y/2024-00015 [ 主题分类 ]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[ 体裁分类 ] 公文
[ 发布机构 ] 石柱县黄鹤镇 [ 发文字号 ] 黄鹤府发〔2024〕23号
[ 标 题 ]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[ 成文日期 ] 2024-03-04 [ 发布日期 ] 2024-03-27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

关于印发《黄鹤镇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

方案》的通知

各村,镇相关科室:

现将《黄鹤镇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鹤镇人民政府

202434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
黄鹤镇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

为加强垃圾分类治理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镇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、三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五届四次、五次全会决策部署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融入新发展格局,统筹生产、生活、生态需要,按照“全生命周期管理、全过程分类治理、全区域统筹实施、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”要求,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,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创造高品质生活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

各村驻村领导及村支书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每月坚持统筹推动此项工作;各村委周边及重要道路路口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,村主道路沿线宣传标语、宣传画等不少于10处;同时各村要每月坚持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,不少于20次。

(二)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庄治理

各村要以党建引领为抓手,每月坚持开展镇村两级联动会议以及活动,村支两委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,开展民主协商会议,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,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服务活动。

(三)文明习惯养成

各村每月坚持开展至少1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,动员学生、党员干部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,引导辖区群众做好家庭环境卫生,增强垃圾分类意识,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。

(四)整治农村垃圾

各村要聚集“宅、路、水、田”四大要素,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。一是各村对道路(护坡、边坡)、公共场所、农贸市场、居民住所、河库(沟、渠、塘)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水上漂浮物进行彻底清洁。二是各村要配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,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集。三是加强垃圾收运,对废物箱、垃圾桶(箱)等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即满即运,积存堆放的生活垃圾重点清运。四是各村加强设施管护,对垃圾收集容器、垃圾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拭、冲洗和保养。五是清理大件垃圾、建筑垃圾,各村要全面清理公共道路、公共场所随意堆放的旧家具、废弃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,需要拆解后利用或处理的固体废物,重点整治路边、田边、河边、沟边倾倒堆放的渣土、弃土、弃料、淤泥。

三、督查考核

(一)镇分类办每月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, 重点督导各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,各村是否自行开展日常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工作。

(二)镇分类办每月对各村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抽查,检查结果实行公开通报制度,并将每次抽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。

(三)结合县上督查考核结果和镇人居办日常考核结果,涉及被扣分的“责任田”中的垃圾分类指导员一次扣50元,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,对不负责的人员及时清退。


黄鹤镇党政办公室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202434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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